梦轩札记:《苏菲的世界》(19)斯宾诺莎
一、新知
1、斯宾诺莎(1632-1677)其人
(1)荷兰的犹太人,因发表异端邪说被逐出犹太教会,在近代哲学家中少见
(2)事态最严重时,家人也与他断绝关系,只能为人磨镜片糊口
2、宗教观
(1)对现存宗教的看法:基督教和犹太教之所以流传至今完全是透过严格的教条与外在的仪式
(2)对圣经的看法:
1)否认整本圣经都是受到上帝启示的结果,认为阅读圣经必须时时记得它所撰写的年代
2)第一个对圣经进行“历史性批判”,通过批判性阅读发掘经文中的矛盾之处
3、基本哲学倾向
(1)用永恒的观点看问题
(2)用几何学方法证明伦理学
4、本体论
(1)泛神论:上帝就是世界(整个宇宙),上帝与他的造物是一体的,一切都在上帝之中
(2)一元论的实体理论
1)实体
Ⅰ、定义: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无须借助于他物的概念而独立存在
Ⅱ、上帝是唯一的实体:宇宙间只有一种实体,既存的每样事物都可以被分解、简化成所谓“实体”的真实
2)属性
Ⅰ、定义:由知性看来是构成实体的本质的东西
Ⅱ、种类:人类可以认识到实体的两种属性,即“思想”和“广延”,但实体的属性可能是无穷无尽的
3)样式(模态)
Ⅰ、定义:实体的分殊,在他物内通过他物而被认知的东西
Ⅱ、性质
(Ⅰ)样式是实体所采取的特殊表现方式
(Ⅱ)宇宙中的每一件事物不是思想就是广延,它们都是思想属性或广延属性的不同样式
5、伦理学
(1)基本原则
1)人类的生命是遵守大自然普遍的法则
2)必须挣脱自我的感觉与冲动的束缚,才能获得满足与快乐
(2)决定论的“内在因”理论
1)上帝(或自然法则是)每一件事的“内在因”,它透过自然法则主宰世界
2)物质世界中每一件事都有其必要性,是内在因推动的结果
(3)被决定的自由
1)人只能根据人的本质运动,它的活动方式是作为“内在因”的上帝决定的
2)“自由”实际是发展先天能力的可能,其程度受外在政治环境等因素的限制
3)世间只有上帝是完全自主,且可以充分自由行动的;人只能争取自由,去除外在的束缚,但永远不可能获得“自由意志”
Ⅰ、人不能控制发生在体内的每一件事,因为它是广延的样式
Ⅱ、人也不能选择自己的思想
(4)幸福的方式:用永恒的观点看每一件事情
1)使我们无法获得幸福与和谐的是内心的各种冲动
2)如果认识到每一件事发生的必然性,就可以凭直觉理解整个大自然,清楚地领悟到每一件事都有关联,每一件事都是一体的;最终能以一种全然接纳的观点来理解世界,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与满足
二、新语
1、不自由
斯宾诺莎在讨论其本体论时候非常绕,而结论(至少对我而言)并不很有吸引力和新意,所以我更在意他对自由的论述。他的结论很简单:人不自由,并且追求不到自由;但有趣的是他渐进论证人无自由的方式。首先,因为内在因作用,人只能根据其本质,或者说“先天能力”行动,这就砍掉了无边界的自由,而把人所谓的自由定义为一种界限内的,“充分发展先天能力”的可能。然而这种可能却还要受到外在因的影响,最后人只能像缺乏光照的苹果树一样,连这种界限内的自由也难以保全。除此之外,人既不能随意控制身体机能,也无法任意篡改自己的思想,甚至不能真正作出属于自己的决定,那么所谓“自由意志”的不存,似乎也显而易见了。
然则人又要如何生活?大概斯宾诺莎以为,既然生活无法改变,那就只能改变认识。所以要“用永恒的观点看问题”,换句话说,改变对不自由的态度、去接纳这不自由也许就是斯宾诺莎在我们眼里唯一可说是“自由”的东西;而对他而言,这可能也是唯一可行的幸福的方式。
2、幸福
用永恒的观点看每一件事情,充分理解其中的必然性,并全然接纳,这也许是斯宾诺莎伦理学中唯一的幸福。这颇有些“看破”的味道,也是他的不自由论在逻辑上的结果。因为事已至此,人既没有自由,那么即便从心里排斥它,反抗它,也要被它纳进去;那么与其选择这种痛苦或不自觉的被宰制,还不如理解并坦然接受,然后自觉地按照必然性生活,这样既不会排斥,也没有不解,那么所谓的冲动也就荡然无存,人就可以幸福和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