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怎样看待不同国家/地区政治制度的差异?
答:
首先,我不接受任何程度和形式的决定论(无论是地理环境的还是文化的),因为这与我经验的不符,同时也未有人能从理性的论证而使我屈服。
在我看来,政治制度的差异是从“地理-机会-文化”的复合影响而来的。其中,地理环境是最初的,从太初的时候,就已经限定了区域政治形式发展的倾向;在这种倾向性下,人们生活、劳作、建立了国家,在这许许多多的时间或者说机会中,不同地区的人们演绎了各样的故事,它直接塑造了现实的政治制度,并造成这个国家的历史;最后,这种历史沉积在人的精神,形成特定的区域文化,而这些观念在形成后又将回过头来深刻参与到中被人所演绎的历史中,最终也影响造成它的政治制度。
然而,在这个“地理-机会-文化”的组合中,三者都不是决定性的——或者说,三者其实都是决定性的。是地理环境为后来的演变提供了最初的方向,它是使得我们会认为不同区域间的政治特点“意料之中地相似”或“预想以外地反差”的罪魁祸首,而正在这样的意见中,它体现了其本身的有效;至于机会,其实就是人的集体性的自由——在许许多多不同人的选择中,历史呈现了我们所见的模样,尽管它的面貌在极大程度上受到外部条件的制约,但仍不可否认是人类本身创造了他们历史的形式,这是最直观的,其实也是人最关心的部分。而文化就在前者的过程中诞生,并且通过持续参与前者来发挥作用——归根结蒂,就是这样的“交织”,造成了不同的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