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时代的道德规训
秋季学期我上了一门课,主题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既然如此,道德问题自然是授课内容的一个核心。课上,老师确实作了很多道德方面的训诫和阐发,然而,我对以往的和现在的道德规训模式抱有疑问。我认为陈旧的、落后的道德规训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时期的道德实践,它必须为眼下的社会失范和秩序混乱担负相当大的一部责任。
在我看来,以往的道德规训模式是一种被动的模式。它通过“接受道德”、“相信道德”、“服从道德”的方式,诱使他们的信徒去执行教条的规定(这种道德常常与宗教信仰联系在一起),却不给出明确的解释。我不喜欢这种道德,它以神秘主义为遮掩(无论是“上帝”还是“天道”),追求超越的目的,在这一过程中不惜扭曲人的生命意志,伤害人的利益。在没有被点破的前提下,这种道德可以长期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但它一旦在现代化中受到大的冲击,就会不可避免地崩溃,而它又很难通过现代理性重建——在这种情况下(比如今天的中国),就造成社会失范。
我理想中的新的道德规训模式应该是一种主动的模式。与被动的模式不同,它通过“创造道德”、“理解道德”、“实践道德”的方式,在大家充分理解道德的目的(让人类更好地在自然界生存和竞争)的基础上,确保人类总体的竞争力,也兼顾人的天性(比如残忍和压迫),使人的生命能量正常地被释放。就我的体验而言,这种形式的道德规训更能为现代人所接受,也更符合人的自然属性(与禁欲理想相比);它塑造的是健康、完满、积极向上的生命,歌颂了人类生活的全部(而不是部分片面的价值)。
这就是我所设想的新时期的新道德及以人类作为主体的主人道德。我认为它是更贴合道德原初的目的与本来面目的道德,也将在这个时代为道德重新挽回声誉作出贡献。
任何一种主动自发的道德都是对个人而言的,如果一种道德要想成为全人类或者一定时空内的人的的道德共识或这模式,就必然涉及到这种道德如何协调到让所有人接受和服从的规劝和强制接受阶段。即道德从自发到接受(尽管后者常常被称为伦理)。康德到最后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只好搬出上帝来使道德的源泉尽可能的清澈,即是自发于先天的道德而排除外界的干扰——哪怕外界的道德和自发的道德在结论上是相同的。在这方面,也许祁克果的“飞跃”更加符合“道德”的本义。
我的对道德的“主动”不是指自发,而是指“支配”。作为道德的主宰,利用道德谋取人的权利。
如果道德作为一种为人自身谋取权利的工具不是自发的,它的来源是什么?道德往往滞后于伦理,哪怕你从实用主义的角度也不能说某一种道德模式对社会有好处
我没有区分道德和伦理,你可以给我说说区别。我这里提的道德概指一般的人类社会规则。我觉得这个规则的来源是人类团结种群(物种)内部,增强自身实力,压制、夺取其他种群(物种)的生存空间和资源,获取社会(自然界)统治地位的意志。
先不说我们的道德观的差异。那你认为的新时期的新道德的内容是什么,形式又是什么?由谁来规定?是以律法的形式还是宣言的形式?如果站在全人类的立场,当全人类的利益和小的团体或者个人的利益相冲突,这种道德将偏向谁?我觉得,道德没有目的,道德本身就是目的。道德不是让所有人、某些人或某个人活得更好。道德只能告诉人他现在活得不好。
道德的内容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实际上,我认为内容可以用原来的方式探索;功利主义等意见在今天有同等的价值。我的目的只在于用傲慢和尊敬的双重眼光重新看待道德:我希望盲目崇拜道德的人认识到道德只是残忍的生命意志在人类社会的表现,人不会因为道德取得“非禽兽”的地位;我也同样希望一味贬低道德的人认识到,道德是根本上保护人类的,特别是今天人类已经能够感受到灭绝的危机,我们应该比以往的思想家更意识到人类的弱小与卑微,重新利用道德来挽救这个物种的前途。从这两面来讲,我对行为符合道德的人的尊敬,其实与旧人并无分别。
往简单里说,我的观点可能只是一种在今天面对道德、推广道德(同时包括律法和宣言)的策略。这种策略对于我个人而言,有利于保持心态平衡和心境平和。
我的观点就是,道德是个人隐私,尽管终有一天它要和他人的道德合流。比如这个情况:我觉得恶意杀人是不道德的和老王认为恶意杀人是不道德的虽然在结论上是相同的,我和老王也能以相同的语句和文字表达这个观点,但我和老王的这个结论是如何得出的,谁也不知道;道德不能保护人类,功利主义旨在确保全人类的最大幸福原则,但不能解决实质上的分配问题。归根结底,我是个个人主义者,而不是自由主义者。最后,我去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