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汉奸”一词的再思考
上周的“历史理性与价值”课上布置了作业,问我们“如何看待网络上的汉奸评选?你认为应否、如何判断当代人是否为汉奸?”,并列举了乌有之乡评选的所谓“当代十大文化汉奸”,要我们去细细分辨。假使在三、四年之前,对于这个话题,我也许还有些许兴趣的。但文科读到大学,还看到这样的问题,如果只着眼于它本身,就略嫌粗糙而无谓了。
我只简单说说它的粗糙之处——“汉奸”一词所描述的群体,其行为只有外观上的一致性,内在的涵义和性质却被忽略了。当我们用“汉奸”一词来描述一个人时,不过只注意到他们依靠外国势力,作出危害国家政权的行为;但其中有三点是非常不明确的——首先,他们“背叛”的对象不尽相同,有的人背叛国家、有的人背叛民族、有的人背叛政府;那么其动机也就不一而足,有的人为个人利益出卖国家利益,有的人痛感对国家民族的失望、乃至于受到迫害而不得不转向海外谋求发展,还有的则出于对国外的某种精神和价值的信仰、希望藉此颠覆现政权、重建一个符合该价值的国家。这两者又分涉道德哲学和政治学的研究范畴,本身是悬而未决的问题,各种自相矛盾的学说相互攻击,造成了各类混乱的意识形态。在这样的前提下探讨“汉奸”问题,无非是在以上两个范畴内打的代理人战争;因为“汉奸”原本就不是一个批判实体,去批判他的人,无非只能选择道德哲学或政治学的一个或几个层面切入,支持其中的一种或几种观点,借“汉奸”之名,利用其臭名和丰富的可批判性来鼓吹自己的思想。
那么要如何看待它?在政治学的层面上,我不好说。一则我对政治不感兴趣,二则我认为政治学实际也是道德哲学系统的结果和应用——归根结蒂,它也通过建构规则来回避人类内部的过分争斗,是道德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在道德哲学方面,我受尼采的影响,反对先验的道德形式。因为旧道德的基础是欺诈性的,它只会用迷信和盲从压抑人的生命力;那么在今天这个思想自觉的年代,它的效力就必然因根基受到质疑而削弱,失去原有的力量。在我眼里,新的道德基础应当是经验内的、顺应生命本能的、健康向上的、为人类主体服务的道德。功利主义、实用主义、存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在新道德的建立上都有过不错的尝试;站在这些新的视角上,我们得以不断反思神圣背后的结构,明确自己的思想,而不再抬头看到几个不知道谁丢在天上的观念,就用它们辩来辩去,到底不过累了自己的脖子。只有撕破了神圣“不可侵犯”的面纱,我们才能够更直接地面对“汉奸”以及人类本身,思考自己的前途。
在这样的立场下,我希望能够消解观念高度聚合和混乱的旧名词,重建清晰的讨论范畴,用多层次、多角度的多词汇描述法取代简单、粗暴的单词汇定义法。把抽象、繁复又容易被有心人曲解利用的形而上学观念还原成直接的、可以被感性直观体验的经验描述,这样才能使“汉奸”真正成为一个实体,而不是口诛笔伐的代理人和政治斗争的旗帜。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就快明白自己真正愤恨和厌恶的究竟是什么东西了。